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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廳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時間:2021-06-05 15:21 來源:昆明人才招聘考試網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云南省公安廳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云南省公安廳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在云南省公安廳直屬部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分為綜合行政崗、數據分析崗、計算機及計算機網絡維護崗共3類崗位。本次共招聘20人。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4、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5、熱愛公安事業(yè),自愿從事警務輔助輔警工作;
6、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5月30日至2003年5月30日出生);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8、責任心強,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9、身體健康;
10、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11、服從用人單位合理工作安排;
12、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吸毒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5、現役軍人;
6、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
7、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崗位條件
詳見《云南省公安廳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報名人員須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試網站(http://www.kmrcjob.cn),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各項信息。
2、報名時間:2021年6月12日9時至2021年6月16日17時,逾期不再受理報名。繳費時間:2021年6月12日9時至2021年6月16日18時,繳費采取網上繳費方式。根據省物價局和財政廳(云價收費〔2011〕15號)規(guī)定,報名通過每人繳納筆試考試費50元。因本人原因放棄筆試及后續(xù)程序的,費用不予退還。
繳費流程: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點擊“通過支付寶交考試費”按鈕,進入支付寶頁面進行繳費操作,繳費成功后,支付寶頁面上會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從支付寶頁面再跳轉回考生報名信息頁面上后報名狀態(tài)會顯示為: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即為報名成功。
3、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崗位計劃招聘數與報名人數低于1:3比例的,取消或削減該崗位計劃。
申領健康碼。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在手機上申領本人的“云南健康碼”,筆試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均需持健康綠碼入場。
4、報名資格初審。報名資格初審采取用計算機審核和人工審核結合的方式進行。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允許任何修改。
5、公布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和崗位裁減情況。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和崗位裁減情況后續(xù)公告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試網(http://www.kmrcjob.cn)公布。
6、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6月17日上午9:00——6月19日上午9:00,登錄昆明人才招聘考試網(http://www.kmrcjob.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為參加招聘考試的重要身份證明,請報考人員妥善保管,后續(xù)各環(huán)節(jié)均須出具準考證和身份證等。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71-63340297
(二)筆試
1、筆試方式及內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分為綜合行政崗、數據分析崗、計算機及計算機網絡維護崗共3類崗位進行,總分為100分。綜合行政崗主要測察綜合行政管理、公文寫作能力;數據分析崗和計算機及計算機網絡維護崗主要測察計算機應用、信息通信、視頻技術、網絡維護、數據庫應用等方面能力。
2、筆試時間和地點:2021年6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試網(http://www.kmrcjob.cn)公示。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參加復審人員名單將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試網(http://www.kmrcjob.cn)公布。根據崗位要求和資格條件,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若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
自愿放棄的,須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省公安廳提出書面申請。
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出現自愿放棄或不合格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
資格復審時需提交的材料:《云南省公安廳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加分材料,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1份。
學歷請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進行學歷查詢驗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資格復審時提交。
學位請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進行驗證,并打印認證報告,資格復審時提交。
申請加分的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的公安英模子女需提供“全國公安系統(tǒng)英雄模范獎勵證書”、縣(區(qū))以上黨委、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須提供縣(區(qū))以上黨委、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四)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進入面試。
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面試時間、地點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試網(http://www.kmrcjob.cn)公布。
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自愿放棄或其他不宜繼續(xù)參加招聘情形的,不再進行遞補。自愿放棄的,須于面試名單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省公安廳提出書面申請。
面試總分為100分,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現場予以公布。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五)綜合成績計算及排名規(guī)則
1.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綜合成績加2分;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含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司法警察)的配偶、子女,綜合成績加1分。申請加分的相關材料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交,逾期提交一律無效。
2.綜合成績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0%+加分。
3.排名規(guī)則。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對成績相同的考生加試一輪筆試,加試成績高者排前。
(六)體檢
體檢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并按招考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參加招聘的資格。體檢結論一經作出,不再進行復檢。
體檢時間及地點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試網(http://www.kmrcjob.cn)公布。
(七)政治考察
體檢結束后,對合格人員進行政治考察,具體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及政治考察工作由招錄機關組織實施。
(八)遞補
體檢和考察政審階段出現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現放棄或不合格時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順序進行遞補一次。
(九)公示
根據考察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試網(http://www.kmrcjob.cn)公示。公示期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
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報考人員與原單位勞動關系須自行協(xié)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xù),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guī)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四、信息發(fā)布
本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信息統(tǒng)一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試網(http://www.kmrcjob.cn)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未按公告時間、地點參加考試、體檢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guī)定。因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公安廳機關紀委全程參與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
對違規(guī)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聯(lián)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云南省公安廳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871-63052280
監(jiān)督電話:0871-63052467
云南省公安廳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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