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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公告
時間:2019-03-08 09:47 來源:玉溪人才網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玉溪市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玉溪市人民檢察院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面向社會公開擇優(yōu)招聘玉溪市人民檢察院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作人員15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條件
1、年齡在22周歲至35周歲(即1984年3月2日至1997年3月2日出生);
2、身體健康,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3、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常用辦公軟件;
4、能熟練使用普通話,口語表達能力較強;
5、要求具有一定的法律專業(yè)基礎知識,同等條件下法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文秘或計算機相關專業(yè)的考生優(yōu)先錄用;
6、限玉溪市戶籍;
7、招聘合格后,服從用工單位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不良嗜好或行為的;
5、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國家政權活動的;
7、其他不符合檢察機關工作人員職業(yè)要求的情形。
四、報名和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工作實行現(xiàn)場報名。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玉溪市紅塔區(qū)明珠路16號(原高快客運站南行100米,玉溪市紅塔區(qū)公共交通安保大隊院內)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103室。聯(lián)系人(何女士:19987714650)。
(二)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及相關技能證明材料)原件及A4紙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1張,如實填寫報名表。
2、報名資格審核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資格審查部門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考試的資格。
3.報考人員應當對報考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禁止惡意填報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參加相應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
4.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每人交報名考試費50元。
五、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權重40%,面試權重60%。
(一)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公文寫作、職業(yè)道德等。
根據(jù)報考者的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數(shù)1∶3的比例進入面試。
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二)面試(滿分100分)
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內容:求職動機、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等。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 + 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均不提供復習資料,也不指定培訓機構。
六、政審
按綜合成績排名和崗位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政審和體檢環(huán)節(jié)。政審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政審不合格的,根據(jù)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所有體檢項目可進行復檢一次,具備當場復檢條件的項目,由考生本人口頭提出申請,當場復檢一次,其余項目可在體檢結果出來后兩天內,由考生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安排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指定醫(yī)院的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八、公示與聘用
政審和體檢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與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試用期1個月。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
如果報考人員在面試、政審、體檢等環(huán)節(jié)考試考核不合格或放棄招聘資格,按照上一環(huán)節(jié)考試成績或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九、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保持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聯(lián)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其他未盡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人民檢察院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三)招聘單位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中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十、待遇和有關說明
此次招聘的人員為玉溪市財政保障的政府購買崗位工作人員(不屬于省級財政保障的聘用制書記員系列),工資福利及五項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人均約2350元/月,在用工過程中享受玉溪市人民檢察院在職干警休假、出差等待遇。
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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